罚不当罪的成语故事

拼音fá bù dāng zuì
基本解释罚:处罚;当:相当;相称。所作的处罚与所犯的罪行不相称。
出处先秦 荀况《荀子 正论》:“夫德不称位,能不称官,赏不当功,罚不当罪,不祥莫大焉。”
罚不当罪的典故
战国后期,赵国出了一位著名的思想家,名叫荀况,人们把他的著作称为《荀子》。
《荀子》这部著作共有三十二篇,其中一篇叫《正论》,是专门议论政治的。文中提出一个看法:国君要在百姓面前作出好的榜样。残暴的国君被推翻,如夏桀被商汤打倒,商纣被周武王消灭等,这些都是好事而不是坏事。
荀况主张刑罚要严明,犯罪的应根据罪行的大小,给予相应的处罚。如果杀人的不偿命,伤人的不判刑,那就会纵容犯罪,扰乱社会。有人说:“古代没有肉刑,只是象征性地用刑。比如,不使用黥(qing)刑而用墨画脸来替代;不使用劓(yi)刑,而用戴上草作的帽子来替代,这种办法在昏乱的现代是行不通的。如果继续这样做,犯罪的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,犯罪行为将越来越多。
在阐述了上面这些情况后,荀况提出了自己的主张;一个人地位要和品德相称,官职要和才能相称,赏赐要和功劳相称。如果不是这样,弄得地位和品德不相称,官职和才能不相称,赏赐和功劳不相称,处罚和罪行不相称,那就会带来极大的不幸和严重的后果。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罚不当罪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| 成语 | 历史出处 |
|---|---|
| 引物连类 | 唐·韩愈《送权秀才序》“权生之貌,固若常人耳。其文辞引物连类,穷情尽变。”宋·苏轼《〈居士集〉叙》:“其言简而明,信而通,引物连类,折之于至理。” |
| 床上安床 | 南朝 陈 姚最《续画品 毛棱》:“善于布置,略不烦草。若比方诸父,则床上安床。” |
| 经邦论道 | 《隋书 李穆传》:“臣日薄桑榆,位高轩冕,经邦论道,自顾缺然。” |
| 趁火打劫 | 清 颐瑣《黄绣球》第三回:“这一天见来的很是不少,黄通理更代为踌躇,怕的是越来越多,容不下去,而且难免有趁火打劫,顺手牵羊的事。” |
| 反求诸己 | 先秦 孟轲《孟子 公孙丑上》:“射者正己而后发,发而不中,不怨胜己者,反求诸己而已矣。” |
| 想望丰采 | 《明史·冯琦传》:“数陈谠论,中外想望丰采,帝亦深眷倚。” |
| 斗唇合舌 | 南唐·刘崇远《金华子杂编》卷上:“韩三十五老大汉向同年觅得一副使,而更学斗唇合舌。” |
| 来踪去迹 | 明 冯梦龙《醒世恒言》第16卷:“陆婆向来也晓得儿子些来踪去迹,今番杀人一事,定有干涉,只是不敢问他,却也怀着鬼胎。” |
| 以身试法 | 东汉 班固《汉书 王尊传》:“明慎所职,毋以身试法。” |
| 源源不断 | 《孟子 万章上》:“欲常常而见之,故源源而来。” |